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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航空照片可見,有關土地於 1999 年屬混合用地,既有房屋亦有倉庫,
              而目前則是興建中的公共房屋 ( 圖 25)。

              圖 24.  紫田村於1999年及2016年的照片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Google及地政總署。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此,應當重申和澄清兩點:首先,我們重視程序公義,並支持公民參與
              城市規劃過程。因此,我們並非要提倡在改劃土地用途等過程中,社區應減少參與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其次,面對土地供應長期短缺,我們完全贊同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必須提
              高,並支持全面檢視棕地現有的用途。然而,我們反對偏重任何土地供應途徑的政
              策,因為任何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最終都會面對各種各樣的挑戰和困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以棕地為例,如此大規模及有系統的發展必然牽涉繁複的收地和安置程序,
              相當耗時。因此,要以任何土地供應途徑為優先,實在極其困難。事實上,政府提
              出的數個新發展區項目均覆蓋相當大範圍的棕地(表5)。

              表5. 三大新發展區內棕地佔比及其面積大小

                     發展計劃          發展規模(公頃)     所包括的棕地(公頃)    棕地佔總發展規模的百分比
                   元朗南新發展區             223           100             45%
                   洪水橋新發展區             714           190             27%
                古洞北、粉嶺北新發展區            614           50               8%

 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立法會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謹提供更全面的背景資料以供參考:前葵涌警察宿舍重建項目佔地約 1 公
              頃,而紫田村的重建則涉及約 4 公頃的土地。以上討論已清楚說明,即使規模如此
              有限的項目,發展時間也非常漫長。由此可知,目前正在規劃的數個新發展區項目,
              由於佔地往往多達幾百公頃,涉及的收地、安置和補償程序更為複雜,發展所需的
              時間肯定更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舉例而言,從圖 25 可見,粉嶺北新發展區內一幅佔地逾 10 公頃的土地目
              前用作貨櫃場和倉庫,屬典型的棕地(左)。而根據粉嶺北新發展區最新分區計劃
              大綱草圖,有關土地已劃分為住宅用地、休憩用地、政府用地等不同土地用途(右)。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3.  航空攝影照片版權屬香港特區政府,經地政總署准許複印,版權特許編號 80/201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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